计划5年完成 江苏实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

发布时间:2022-11-17浏览次数:405

119日,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,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出台了《江苏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。实施方案明确了督导目的、督导对象、督导内容、督导程序、时间安排和结果运用。

据了解,本次督导对象是在江苏省举办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(含普通本科高校、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),以及高校设置的校外教学点(含送教上门等合作办学点)。

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用5年的时间,把江苏境内高校督导一遍,每年抽取20%左右的高校,每所高校随机抽取校本部和1-3个校外教学点。主要从主体责任、基本条件、教学管理、师资队伍、经费管理等5个方面实施专项督导。

督导程序包括高校自查、确定抽取对象、实地核查和结果与整改4个阶段。每年年初确定被督查高校和校外教学点名单,4月份组织实地督查。

记者了解到,督导结果由高到低分为“A等(优秀)、B等(通过)、C 等(暂缓通过)”3个等级。对问题严重的高校,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和《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(试行)》,采取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、撤销校外教学点、责成高校暂停或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等问责措施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(现代快报)